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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律师:读《论美国的民主》(2)
发布时间:2013-11-17
读《论美国的民主》(2)
这些天,我再次感受了读书的苦与坚持读书的艰难,也很能理解了女儿的不愿读书。或许她很快就可以从读书的“不自愿与苦楚”中解脱出来,毕竟一年撵着一年的高考不用很困难就可赶到眼前。
托氏《论美国的民主》绪论的风格是出乎我对通常的绪论模式的预料的,这或许是我读书不多、见识不广的缘故。我以为绪论之后就会不紧不慢地进入主题,从各个方面去论述美国的民主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但又出乎我的意料(也许久不读书的原因吧),第一章“北美的外貌”看上去全然与民主与制度无关。
初看“北美的外貌”之章节名,我粗浅地认为托氏会在描述美国的地理位置、地理环境同时,兼述及与民主与制度与文化有关的事项。但是令我“遗憾”的是,没有上述的发现。为了印证我粗浅的猜测,我三番五次回头浏览“北美的外貌”,至少完整地重复看了三遍,还是没有发现,看到的就是单纯地地理环境的描述。除了这个小小的“遗憾”之外,我不得不惊讶于托氏隽美的文笔,让看似很严肃的民主发现与探讨之旅有了一个轻松愉快的开头。
托氏文笔之美,以至于我想在这里复述哪怕一点点他所描述过的外貌的影子都成为不可能。
无怪乎托氏在绪论中提醒读者,要想评论该书必要全观后方可。从一章节里,我没有发现我想急切知道的,但却让我意识到一个国家的地理环境、气候等诸多自然赋予的东西,必然会在这个国家发展进程中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国民性格的养成自不待言。孟德斯鸠在其巨作《论法的精神》中,、就曾提到一个国家的地理、气候也会影响到该国法律的制定、实施。
“就是在这里,文明人已在试建基础全新的社会,并首次应用当时人们尚不知道或认为行不通的理论去使世界呈现出过去的历史没有出现过的壮观。”这是第一章的结束语。托氏试图去了解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虽然这通常很难做到,但托氏取得了成功。虽然我还不清楚托氏是如何做到的,这也正好趋势我努力去读懂他,顺带读懂他所称赞的国家。
我也依然希望女儿能从“不自愿”中解脱出来,苦楚是必然的。自愿读书,为提升自己而读。但显然的是,我在这方面的教育是失败的。认识到这点,于我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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