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辛普森案控辩阵营看法治代价
李军律师按:本文并非一个正式、深入的讨论(充其量只是一个读书笔记),只是有感于辛普森控辩阵营及其耗资的庞大和巨大,甚感法治虽好但代价也不菲。另声明,本文主要取材于任东来、陈伟、白雪峰等合著之《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一书,在此要向上述作者表示特别的感谢!为尊重其著作权,本文仅从学习探讨的角度引用,并向上述作者承诺:本文绝不会用于谋取任何个人经济利益,即拒绝任何媒体的刊载、转发,请有意转发本文者见谅!
在该书“程序公正与世纪审判”这章节中,作者详细地介绍了发生于1994年的美国橄榄球超级明星辛普森被控杀妻案。在辛普森得知自己沦为头号嫌疑犯后,便即刻开始组建自己的“梦幻律师队”:
1、辛普森本人担任“梦幻律师队”老板兼指导;
2、犹太裔律师萨皮罗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该律师在当时的美国是大名鼎鼎,曾担任过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的律师;
3、著名黑人律师柯克论担任“冲锋陷阵的跑锋角色”;该律师曾任洛杉矶市副检察长,曾帮助过摇滚巨星迈克儿杰克逊打过官司;
4、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该律师被誉为美国罪顶尖的盘结高手之一;
5、舍克律师,擅长在刑事案件中运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
6、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博士,曾担任肯尼迪被刺案中的首席法医;
7、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此公熟悉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曾为美国五角大楼泄密案的主角埃尔斯伯格担任过辩护律师;
8、哈佛法学院教授德肖维茨,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
9、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珏博士,担任专家证人;此公因屡破奇案而被誉为“当代福尔摩斯”;
10、辛普森在上述律师、专家之外,又聘请了几名私家侦探,调查凶杀案真相;
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征集破案线索。
根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运作的正常开支,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无论从人员配备还是资金供给上,辛普森的律师团队不可谓不强大。但这和更强势的国家专政机器面前,还是难免相形见拙。面对辩方的豪华阵容,检方也组建了空前强大的团队:
洛杉矶市检察长亲自坐镇指挥,幕后协调;
主持起诉的是有着“常胜将军”之誉的副检察长克拉克,曾主持起诉过20多宗杀人重罪案,从未输过一次;
克拉克的副手是助理检察官达顿,是检方阵营中综合素质最高的黑人检察官;
50多名久经沙场、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和刑事律师参加案情分析和起诉准备;
联邦调查局以及洛杉矶、芝加哥警方调集数百名刑警和刑事检验专家参与破案和现场勘察。
据专家估算,检方为了和“梦幻律师队”过招,至少颇费了800多万美元巨款。
以上就是《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中对辛普森案控辩双方庞大阵营的介绍。这个案子的结果大家都知道的,辛普森胜诉,但这并不代表有钱能使鬼拖磨。辛普森虽然花费巨资,但没有一分钱用在影响司法,没有买通或贿赂任何一位陪审团成员或是政府官员。全凭着这支“梦幻律师队”,充分地利用美国法律制度,钻法律空子,紧咬住控方漏洞不放,最终使陪审团一致裁决辛普森无罪。该案判决结果公布后,引起舆论哗然,但多数美国人仍然表示尊重这个判决,认为它是公正的。当然,依某些人的眼光,这是美国式的公正,是有钱人的公正。
从辛普森案控辩双方强大的阵营和资金投入来看,法治的代价确实不菲,似乎非一般百姓可以享用。但笔者认为,法治的意义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我们不能只看到辛普森花费巨资打造“梦幻律师队”,也要看到美国法律也规定,政府必须保障每一个保刑事被告人都能够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也就是说,在美国,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使没钱委托律师,法院也要给其安排一个律师提供辩护服务,否则就是违法。这也是法治的代价,只不过这个代价是需要政府买单,最终是所有纳税人来负担,以使每一人的权利获得基本保障。
人类社会永远不可能达至绝对的平等、公平。任何一种体制的维持,也都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人类能做的,恐怕永远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都是利害的权衡。一个社会,在有钱人也难获公平的时候,相对是穷人者的权利便更没有保障,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如此,在法治与代价面前,我们该如何权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