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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恨特权该不该拿李天一来祭刀?
发布时间:2013-09-06

痛恨特权该不该拿李天一来祭刀?

本文9月4日首发于蚌埠李律师新浪博客


    特权横行的时代,痛恨特权,是再也正常不过的现象。我也痛恨过特权,现在也一直反对着任何形式的特权。但我觉得反对和痛恨不应该是一码事。反对是对人对事表达自己的不同或相反的看法,是包含有理性也应当有理性的;痛恨是否还能理性,对此我不敢确定。从李天一案的舆论,将人家一家三口人由里至外羞辱谩骂个够还不觉得过瘾来看,这种对特权的痛恨是缺失理性的。尤其是不容其中有任何反对、质疑的声音存在,否则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是在“触犯众怒”。 
    李天一被公众五花大绑扔到痛恨特权的这块刀俎上,有其深层的原因。富二代、官二代(几乎快要成为特权的代名词)的不良影响等等,人所皆知。之前因劳教被关注就是一次预演,劳教结束后仍不知内敛,直至彻底引发众怒,自家信用也彻底破产,人们再也不相信这家人的所言所为。人们不再听其申辩(尽管梦鸽的每一次申辩都会被编排成茶余饭后的笑料),只想看到结果,严惩李天一,就意味着普罗大众在与特权的较量中胜出,就意味着天下从此再无特权。李天一则成为这场棋局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棋子,是否真的有罪不重要。
   也尽管,无论李天一被劳教还是这次涉嫌强奸,都还没有表露有特权干预的迹象,仅仅因李将军家的特殊背景,人们已迫不及待要对特权重击了,而不管最后是中了十环还是脱靶。
    我反对特权,因为特权横行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特权下的牺牲品。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也都有可能成为个案中的特权者,对其他人而言就可能是加害者。对这个道理,我们都应是心知肚明。孩子从上幼儿园起,没有特权的我们就开始寻找与特权的结合,以便孩子进入一流学区。如此,便出现这样一种场景,一边我们在涉及个人的特定事件上努力地寻找特权关照,一边我们却在他人的事件上,如李天一案,对特权表现出反对直至极度地痛恨。
    我不反对痛恨特权,但不能打着特权反特权。正如网友甄西月在其博文《谈妓女以及卖淫嫖娼》中所说,“我赞赏那些不谈价钱抵制非法拆迁的,反感那些漫天要价的;对于强奸受害者,我赞赏那些勇于报案的,理解那些为了名声沉默的,反感那些敲诈勒索的。”一边漫天要价,一边反对强拆,与打着特权反特权,其居心恐怕多少都有些令人怀疑。
    也不能已所不欲却施加与人,为反特权而竟至反对任何言行。试想,谁家亲人遭遇如此困境的时候,其家人不是、不该鼎力相助?难不成帮着公检法尽快将其定罪处罚?(也只有文革时这么干过)
    我更不反对对特权出重拳,没有特权的社会才会让我们每个人都有机会享受到公平公正。
    但是,值得思考的是,我们如何才能理性地反特权?拿李天一来祭刀,打中特权这个靶子的胜算有多少呢?万一脱靶又怎么办?我们怎么才能打中特权的靶心?
    在我看来,痛恨特权冲着李天一而去,未必会上靶,更莫说十环的高标准。因此前李天一被劳教,我没有看出李家有动用特权,否则劳教这种惩罚在特权阶层算多大的事呢?莫说李将军,一个乡长恐怕都搞得定。
    欲打中特权的靶心,绝非那么简单的事。特权现象,说白了就是权贵阶层游离于现行法律制度约束之外。至少,很多时候,他们不受法律拘束,或者在法律面前享有特权。体制不改,在熟人社会、有关系好办事的观念下,分分秒秒特权现象都可能会发生。
    因此,如真的反对特权,我们应该努力促使将一切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治国、依法治权才是解决之根本。在这个过程中,也确需要舆论的积极参与。但失去理性的痛恨形式的参与,很容易背离法治之道,而将反特权的本意带入旁门左径。 
    就在昨天,还有人发布长微博(作者不详,请见谅)《梦鸽为儿子“豁出去”是在钢丝上独舞》,其中就有一句话:“会有法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判李天一无罪,除非他不想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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